学生户口迁出服务指南

作者:发布时间:2016-12-02浏览次数:886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262号)第三十四条:“〔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入〕凡自愿来本地工作的专科以上毕业生,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先行落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常住地直接登记为家庭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登记集体户。本地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入学前户籍地或者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承办机构

滁州学院保卫处

三、服务对象

滁州学院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1.户口所在地为滁州学院学生集体户。

2.已取得滁州学院毕(肄)业证书。

3.已填报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

五、申报材料

1.《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表》。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

六、服务流程

1.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表》,到辖区派出所集中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2.按照学校安排,保卫处统一发放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3.未能集中办理的毕业生,请持《就业报到证》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自行办理。

备注: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审核、打印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保卫处协助办理,无直接办理权限。

七、办理时限

集中办理:7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九、咨询方式

滁州学院保卫处

电话:0550-3510021

网址:http://bwc.chzu.edu.cn/

 

终审人:baowe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