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了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能力,防止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学校安全和稳定。现就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不得发生起哄、闹事、打架、斗殴、偷盗等违纪违法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
二、同学们要加强对手机、存折、银行卡等自身贵重物品的保管。身边零用钱不要超过50元,宿舍无人要做到关窗锁门,夜间睡觉要插门,以避免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
三、同学们要自觉服从公寓管理,遵守公寓管理制度。为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宿舍内严禁点蜡烛、私接电源线、烧酒精炉、乱烧废纸和抽烟,不得使用电饭锅等其他大功率电器。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器具和校纪校规处理。
四、同学们要做到天热期间不要私自外出下河游泳,不要到校外网吧上网,晚间尽量不要外出校园,不要到偏僻或不安全的地方。在校内校外,不要和陌生人搭话、交往,以防上当受骗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五、同学们外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要注意来往车辆,骑车外出要检查车辆是否完好,不要骑车带人,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校职工住户要加强门户管理,车辆要存放学校车库,并注意用电、用气安全,防止发生偷盗和火灾事故。
七、师生员工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情况,在校外要及时拨打“110”或就近向派出所报案,在校内要及时向系、部或保卫处报告。
八、两校区保安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校园巡逻和门卫管理,为维护校园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做好本职工作。
九、各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和做好本部门的防火、防盗及其他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制度落实、防范到位、常抓不懈、确保安全无事故。
以上各项望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工作要做到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和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并请各系、部门在师生中给予宣传、教育。
特此通知
滁州学院保卫处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