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救生艇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二、乘坐救生艇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否则不许上艇。
三、艇上人员严禁吸烟,不得嬉闹。
四、救生艇限载四人(含驾驶员),不得超载。
五、救生艇由保卫处负责管理,搜救队员负责使用。
六、救生艇钥匙平时由搜救队队长负责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七、救生艇由救生队员负责驾驶,使用时要注意安全、爱护财产,不得莽撞驾驶,救生队员要定期进行操练。
八、该艇专门用于救生,不得作为他用,若确需使用,必须经保卫处处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九、救生队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救生时要做到严肃认真。如发生事件,救生人员要及时参与救助,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保卫处。
十、凡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负责赔偿,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滁州学院保卫处
2010年5月5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