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城养犬居民:
您好!
为了保障广大市民人身安全,维护滁城优美人居环境,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提倡文明养犬,根据《滁城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和《滁城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现将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滁城实行限制养犬制度
城区限制养犬区域指“世纪大道—上海路—会峰路—紫薇南路—龙蟠大道—金陵路—醉翁路—西涧路—凤凰洼水库—琅琊山北大门—丰乐亭—市一水厂—西涧路—永康路—世纪大道”所合围区域以及合围区域外、中心城区内经批准建设的居住小区。包括:西涧新村、金燕小区、名儒园小区、滁州国际商城、苏滁园区安置小区、创业南苑、港汇中心。
限养区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饲养成年犬肩部高度超过61厘米的大型犬、烈性犬;确需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必须具备:居住场所为尚未规划建设的自然村庄村民自建房,且有单独院落,无饲养犬只扰民的不良记录,圈养或者拴养,并签订文明养犬责任书等条件。不符合《滁城限制养犬管理办法》规定饲养的犬只,在12月1前自行将犬只转让或移送至限养区域外饲养,也可以送市犬只收容所收容。
二、养犬实行登记管理和佩戴犬牌制度
养犬人饲养的犬只应先到市农业部门指定的免疫地点,进行狂犬病预防接种,持市农业部门出具的免疫证明七日内,到市城管执法局养犬管理服务中心(琅琊西路88号建设大厦对面,服务中心电话:0550-2199931)办理养犬登记手续,领取养犬信息管理卡和二维码犬牌等。养犬信息管理卡和二维码犬牌实行年检制度,越期不年检的,自动作废。犬只死亡、丢失、迁移等,养犬人应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欢迎广大市民关注微信公众号“滁州全民城管”养犬管理栏目,了解养犬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参与养犬管理和整治工作。
市农业部门指定的免疫地点:
安琪伴侣宠物诊所:湖心西路100号(同乐园酒店往西30米)
负责人:熊政(电话:18505508383、6822323)
乐康宠物诊所:紫薇中路1号门面(小红庙对面)、文昌路12号(文昌花园小区对面)
负责人:朱永庆(电话:13965993013、3053264、15105505090)
爱宠宠物诊所:南谯北路239号(北湖往南200米)
负责人:魏晓羽(电话:13195509635)
南湖宠物诊所:定远路112号(御湖华庭商业单元112室)
负责人:吴超(电话:18019849871)
顽皮宠物医疗服务中心:天长东路(置业花园步行街4号楼108-110号)
负责人:吴远斌(电话:15905507566、2155936)
天一宠物诊疗中心:丰乐北路小市场后门口(天一市场内)、西涧北路(铜欣雅居8栋2号)
负责人:缪根虎(电话:13965635848、3036121)
三、养犬登记、办理标识牌流程
养犬人携犬带身份证、户口本、免疫证明、房产证(租赁房产手续)→服务大厅点→填写《养犬登记表》→审验证件→输入系统→导入二代身份证信息→摄像、拍照→制卡→领取养犬信息管理卡和犬牌→挂标识牌。
四、大型犬、烈性犬标准和品种名录
大型犬标准。犬肩高度61厘米以上(含61厘米)的为大型犬。
烈性犬种类(含以下血统的杂交犬):1.獒犬类:西藏獒犬、纽波利顿、巴西非拉犬、法国波尔多獒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国斗牛獒犬。2.斗犬类: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牛头梗、美国斯塔福斗牛梗。3.牧羊犬类:德国牧羊犬、中亚牧羊犬、克罗地亚牧羊犬、塔塔尔牧羊犬、卡斯特牧羊犬、皮卡迪牧羊犬、伊利里牧羊犬。4.猎犬类:阿富汗猎犬、伊卑萨猎犬、爱尔兰猎狼犬、法国猎犬、卡累利亚猎熊犬、德国猎梗,苏俄猎狼犬。5.其他犬类:杜宾犬、拳师犬、罗威纳犬、大丹犬、葡萄牙善泳犬、秋田犬、比利时玛利诺斯犬、伯恩山犬、罗德西亚脊背犬、阿里埃日犬、刺毛犬、爱尔兰赛特犬、中华田园犬(土狗)。
五、犬只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市场、商场、饭店、学校、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携犬外出时,要佩戴标识,由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束犬链牵领,应避让老年人、儿童、孕妇和残疾人。到公园、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要自觉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养犬者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者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六、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养犬人应该管理好所养犬只,如犬吠等影响他人的,立即采取制止、移送等相应措施,妥善处理,消除干扰。
七、养犬者自觉服从管理
养犬人有义务服从公安、城管、农业、卫生和社区等部门,对养犬活动的监督管理,违反规定的由相关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加强养犬管理是滁城广大居民的迫切愿望。请各位养犬户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我市的养犬管理工作,让美好的滁州因您而美丽、因您而和谐。
滁州市滁城养犬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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