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411


尊敬的供应商:

因安全需要,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拟对学校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滁州学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一年最高限价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滁州学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优质的服务完成本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二、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消防维修保养资质,并经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要求;

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2146日上午10:00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办公室邱老师处(会峰校区行政楼201

2.报价函(见附件2)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安装调试后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及相关承诺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报价应包含维保过程中使用的200元以下的配件,200元以上的配件经双方认可后由校方提供。

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01

联系人:邱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0404

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docx

附件2报价函.docx

 


终审人:邱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