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内保制服询价采购函(二次)

作者: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97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拟对安保处内保制服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二、货物要求

具体要求见附件1。所有货物应送至校方指定地点,报价应包含货款、运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得再追加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须知

1.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后转为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交货和付款: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货物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3.报价时提供的样品与交货时的物品需保持一致,将作为验收内容之一。

4.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5.质保服务:对于已正常使用的服装,中标供应商实行衬衫一年内免费售后服务、执勤服类两年内免费售后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服务期内提供维修用的易损耗件(如拉链,纽扣等),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免费提供包退,包换、包修整服务。对暂未使用服装因尺寸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在两年内进行无偿更换服装尺寸服务。

6.最高限价:4.8万元。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23324日上午10:00时前,按照报价函格式报价(附件2),需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安全保卫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报价中所有产品须提供实物样品。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市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03

联系人: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陈老师,电话:05503510021

附件1: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采购内保制服主要参数及要求.docx

附件2:滁州学院采购项目报价函.docx




 


终审人:王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