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部分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与更换询价采购函

作者:发布时间:2023-03-22浏览次数:139

尊敬的供应商:

为确保学校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拟对滁州学院部分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与更换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货物要求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三、供应商须知

1.履约保证金:中标方签订合同前交纳中标价5%履约保证金。履约后转为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供货和付款: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中标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送货到滁州学院校内指定地点并负责维修与更换,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付款。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上午10:00时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函、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等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办公室吴老师处(会峰校区行政楼201)。

2.报价函(见附件2)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安装调试后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及相关承诺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总价不超过2.86万元。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01室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0404

附表1:滁州学院部分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与更换项目内容及要求.docx

附件2:滁州学院部分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与更换项目报价函.docx



终审人:王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