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消防设施维修项目(第一批)询价采购函

作者:发布时间:2023-07-24浏览次数:158


 

尊敬的供应商:

因安全需要,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拟对滁州学院消防设施维修项目(第一批)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投标人须满足:①《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应具备的相关要求,企业信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可查询;②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或以上等级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货物要求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报价函见附件2

三、服务要求

1.附表中所列产品参数中包含标准号的,该产品应当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未列标准的,应当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省标或企标。

2.附表中所列产品,属于国家3C认识目录内产品,应当通过3C认证。

3.中标单位负责本次消防设施检查、维修、更换安装。按国家规定需强制报废的消防设施、器材由中标单位负责收回处理,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4.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报价含质保三年内该项目安装的货物免费维修检测费用。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5.维修后的消防设施、器材须重新张贴标签,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6.保证正常使用三年,若发生火情不能使用,根据火情造成的损失情况,中标单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7.安装必须按照消防有关规范要求进行科学施工。

8.中标单位在接到委托方通知要求更换、维护的,能够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中标单位要有负责人在故障地点值班值守,并在3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9.公示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供校方核查。

四、供应商须知

1.履约保证金:中标方签订合同前交纳中标价2.5%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若检查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

2.供货和付款: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中标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送货到滁州学院校内指定地点并负责维修与更换,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付款。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23731日上午9:00时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函、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加盖公章)等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办公室吴老师处(会峰校区行政楼201)。

2.报价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安装调试后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及相关承诺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最高限价:4.79万元。

六、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市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01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50-3510404

附件1:滁州学院消防设施维修项目(第一批)采购内容及要求.docx

附件2:滁州学院消防设施维修项目(第一批) 报价函.docx 


终审人:王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