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消防器材及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19浏览次数:289

尊敬的供应商:

为确保学校消防器材及设施安全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拟对学校消防器材及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滁州学院消防器材及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4.89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滁州学院消防器材及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优质的服务完成本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核准公布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投标方提供截图),不得挂靠其它公司,外地公司需在当地消防机构备案。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格有效(或三证合一证件有效,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满足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登记(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5.以上要求如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一律作为废标处理。

三、采购要求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报价函见附件2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上午9:30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办公室吴老师处(会峰校区行政楼201)。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安装调试后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及相关承诺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报价应包含维保过程中使用的100元以下的器件,100元以上的器件经双方认可后由校方提供。

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报价函(格式见附件),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法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01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50-3510404

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docx

附件2:报价函.docx


终审人:王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