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武装部工作职责

作者: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次数:15

滁州学院武装部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武装部门的指导下,主要是贯彻执行高校武装工作的法令、法规;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国防观念;认真履行武装部工作职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根据国家《兵役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二、严格按照《兵役法》规定和上级武装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在校大学生的征兵工作。

三、在上级武装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学校基干民兵的组建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军事活动,并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的军训工作。

四、按照规定,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双拥”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

五、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办理转、复、退军人的有关问题和入伍大学生的复学工作。

六、制定战争和自然灾害时全校人员的转移、疏散方案,积极协助院党委组织实施,负责保卫学校安全等任务。

七、认真完成校党委和上级武装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终审人:王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