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实行安全稳定工作网格化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为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第三条 通过实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考核,督促各单位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常态化安全防范机制和宣传教育机制,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重在建设和防范。
第四条 考核评比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通过考核评比,总结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范围内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与评定,领导小组在安全保卫处设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组织实施与协调,必要时可邀请校外专家担任考核小组成员。
第三章 考核标准与范围
第六条 考核以《滁州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为标准,基础分100分,具体分为:组织领导14分,安全稳定事故防范35分,消防安全12分,安全稳定目标管理与事故追查15分,安全稳定和目标24分。
第七条 考核评以百分制计算,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八条 发生重大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重大盗窃案件和刑事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等,不受总分限制,实行一票否决。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第四章 考核程序和办法
第十条 考核采用单位自查和考核小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每个季度对照考评细则进行自查自评、补缺补差、改进工作。每年12月25日前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年度全面自查,写出自查小结,并按项评出自查分,于12月25日前报校安全保卫处。
第十二条 安全保卫处根据考核工作需要,提出考核小组成员名单,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成立考核小组。
第十三条 考核小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分别进行实地考核,考核采取听、看、问、评的方法进行。听,即听取单位安全稳定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介绍及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反映;看,即查看安全稳定工作的文字记载、资料以及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问,即询问安全稳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薄弱环节、解决办法及措施;评,即对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第十四条 各单位最终考核得分情况由考核小组对各单位实地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评定考核分值和等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后,向全校通报。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获得考核评比优秀的单位,在年度学校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第十六条 不合格单位将被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发生重大安全稳定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单位当年度主要负责人、当事人评奖评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各项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
附件:滁州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滁州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细则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考评记分办法 |
一、组织与领导落实(14分) | 1、本单位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明确一位副职具体分管安全稳定工作。(4分) | 1、设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健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工明确,责任具体。 | 1、未建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扣1分;组织不健全扣1分;未明确专人分管安全稳定工作扣1分;分工不明确,责任不具体到人扣1分。 |
2、安全稳定工作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把学习中央、省有关安全稳定文件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经常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稳定工作。(8分) | 2、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或处、部务会,及时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稳定文件,研究安全稳定工作并有工作记录,对安全稳定有措施、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 2、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稳定工作(以记录为准),少一次扣2分;没组织安全稳定文件学习扣2分;无措施、无布置扣2分;无检查、无落实扣2分。 | |
3、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2分) | 3、机房、实验室、库房、水泵房、配电房等要害部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并制定防范措施和值班制度。 | 3、未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扣1分;未制定防范制度扣1分。 | |
二、安全稳定事故防范(35分) | 1、加强本单位教职工及大学生的校规校纪、安全教育和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防传销进入校园。(5分) | 1、利用新生入学、放假前、毕业前、疾病流行及其它关键时刻,对大学生及教职工进行法制、纪律、安全、防传销教育,并做到经常化。重视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和外籍教师的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学生校内、外出,教职工、流动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学生外出实习及联系工作,要有记录,并明确辅导员保持联系。与全体学生签订安全自律管理协议书。与要害岗位的职工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 1、没有法制、校规校纪、安全防范、防传销教育制度扣1分;教育不及时扣1分;制度不健全扣1.5分;没与学生及要害岗位职工签订责任书扣1.5分。能创新性进行思想政治和安全教育活动的加2分。 |
2、做好教职工和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及时化解和处理各种矛盾。 (4分) | 2、能结合大学生和教职工思想实际,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教师队伍和学生的稳定;各二级学院建立党政领导和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宣传部、办公室等单位建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删除、封堵、和查处有害信息;坚持普遍教育和个别谈心相结合,及时化解、处理各种矛盾,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 2、没能及时针对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扣1分;没建立领导、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和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扣2分;思想教育和谈心工作不到位扣1分;对思想问题熟视无睹的本项不得分;能创新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活动的加2分。 | |
3、积极做好大学生、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各类重点人员的教育和管控措施。 (4分) | 3、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列入本学院和处、室日常工作,有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和措施,对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职工等各类重点人员要明确专人做好心理疏导教育和管控措施工作。 | 3、没有心理健康教育计划扣2分;不经常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扣1分;对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职工等各类重点人员,不明确专人疏导扣1分;能创新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2分。 | |
4、防盗设施达标。 (2分) | 4、防盗设施齐全,防范措施健全,并落实到位。 | 4、重点部位(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财务室、库房、水泵房等)无防盗设施的,无一处扣0.5分;无防范制度的 扣0.5分;无专人值夜班的扣2分。 | |
5、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4分) | 5、组织大型或一般性集体活动,都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并将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 | 5、学生活动无安全措施、预案的扣2分;安全措施未责任到人的扣2分。 | |
6、安全稳定工作检查。(5分) | 6、建立安全稳定工作隐患排查化解制度,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每月自查一次,并建立记录,发现隐患,责任到人,及时整改。 | 6、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少检查一次扣1分(以记录为准);隐患整改不责任到人扣2分;整改落实不到位扣2分。 | |
7、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物资及仪器设备管理。(5分) | 7、能自觉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物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 | 7、每学期不对所属物资仪器设备管理进行安排部署扣1分;物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不健全扣1分;管理责任不明确扣1分;重点部位(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库房、水泵房、配电房)防火防灾制度少一项扣1分;制度没上墙,少一项扣0.5分。 | |
8、按要求建立信息反馈组织,畅通学校师生诉求渠道。(4分) | 8、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安全保卫处和各二级学院都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队伍和信息反馈机制,畅通学校师生诉求渠道,对信息反馈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 8、未建立信息反馈组织扣2分;信息反馈组织不健全扣1分;对信息反馈工作布置、检查、总结少一项扣1分。 | |
9、能按上级要求做好政保工作。(2分) | 9、重视、防范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的渗透,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防止有人上当受骗参加邪教组织,禁止在校内进行宗教活动;规范学校涉外学术交流活动。 | 9、参加邪教、法轮功组织的有一起扣1.5分;未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扣0.5分。 | |
三、消防安全(12分) | 1、消防器材设备。 (1分) | 1、按学校要求及时配齐消防器材,并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 | 1、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缺一处扣0.5分;没有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扣0.5分;消防器材管理不责任到人扣0.5分。 |
2、坚持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消防“四个能力”建设。(2分) | 2、能结合本单位安全教育活动,积极做好师生的消防知识教育、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 2、不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扣1分;学生没能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消防器材操作的(以保卫处检查为准)扣1分。 | |
3、重点部位防火管理。(3分) | 3、各主管单位对图书馆、实验室、机房、库房、学生公寓、教室、学术报告厅等场所的防火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建立管理制度。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吸烟。 | 3、防火重点部位未明确专人负责扣2分;管理制度不落实扣1分;在学生宿舍内吸烟等发现一次扣学生所在学院0.5分(以学校组织的检查记录为准)。 | |
4、用电管理。(4分) | 4、办公室、教室、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配电房及有关防火重点部位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源线符合安全规定,无“鸡爪子”、“羊尾巴”、无明接线头现象,无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坚持定期对各自管理的单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 4、电源线及电器安装违章一处扣1分;违章使用大功率热水器、取暖器发现一次扣学生所在学院0.5分 (以学校组织的检查记录为准) ;不进行用电安全检查(以记录为准)扣2分。 | |
5、消防安全检查。 (2分) | 5、建立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 5、落实到位,每月自查一次, 少一次扣0.5分。 | |
四、安全稳定目标管理及事故追查(15分) | 1、安全稳定责任书签定与责任分解落实。 (5分) | 1、学校领导与各分管单位签定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也要与下属单位和有关人员签定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责任分解到人。 | 1、未与分管单位及所属部门和有关人员签定责任书扣2分;安全目标责任未分解到人扣2分;责任书不上墙扣1分。 |
2、处级领导干部安全稳定工作承诺制。 (3分) | 2、各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每学年要对抓好本单位和自己主管或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做一次书面承诺,承诺书上报学校办公室,并上网发布到本部门网络主页,接受师生监督。 | 2、各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稳定工作未做书面承诺的扣1分;承诺书未上报学校办公室的扣1分;未上网发布到本部门网络主页的扣1分。 | |
3、坚持进行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追查与处理。(7分) | 3、各单位要坚持对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到“一事故、一追查”,做到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者、教训找不出来的不放过,并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 3、对事故不追查的扣3分:事故的原因、责任者、教训找不出来的扣1分;对责任者不严肃处理的扣2分,无整改措施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五、安全稳定和目标 (24分) | 1、政治稳定工作。 (8分) | 1、能坚持反对邪教,防止和杜绝集体上访、罢工、罢课、罢餐等群体性事件。 | 1、发生群体性罢工、罢课、罢餐、游行的,有一次扣责任单位15分;集体上访一次扣责任单位2分。 |
2、校园治安秩序。 (8分) | 2、能防止和杜绝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 2、治安与刑事案件发生率不超过0.5%,每超一起扣0.5分;重大盗窃、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发生一起扣责任单位15分。 | |
3、防火、防中毒、防意外伤害。(8分) | 3、不发生火灾、食物中毒、意外伤害事故。 | 3、对火灾、食品卫生及其它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发生一起的扣2分;因本单位失职造成的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人身伤亡的重伤害以上事故的发生一次扣责任单位15分。 |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王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