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安全工作例会制度(试行)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22浏览次数:15

为完善安全工作运行机制,分析研判安全工作形势,有针对性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会议每学期召开两次,原则上确定为第二周、第十六周各召开一次。如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

分管安全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团委、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邀请公安机关等单位人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

(二)讨论和审议学年(或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回顾总结学校前期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通报学校近期安全状况,对校园安全形势进行研判。

(四)安排部署近期安全工作任务,研究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加强沟通,交流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会议组织

(一)会议由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主持,保卫处做好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负责将会议决议整理成文、组织实施。

(二)每次例会要有明确议题。议题由保卫处根据工作安排,征求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的意见,经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同意后确定,提前通知与会者。

五、会议要求

(一)按时开会,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

(二)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一般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参会或指定其他人员参会,会前报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批准,会后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

(三)会议布置的工作如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由保卫处按程序转交相关部门协助;如有重大问题不能解决,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六、附则

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王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