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实验实训1号楼人防工程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作者:发布时间:2022-10-31浏览次数:104

尊敬的供应商:

因安全需要,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拟对学校新建的实验实训1号楼人防工程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滁州学院实验实训1号楼人防工程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约4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滁州学院实验实训1号楼人防工程维保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优质的服务完成本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二、投标人资格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有效复印件)。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3、具有相应人防防护设备或防化设备企业资质,并在安徽省人防办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可网查。或者具有相应人防防护设备或防化设备企业资质单位的授权,授权单位必须是安徽省人防办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可网查。参与投标单位(包括被授权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要有人防工程施工、安装或维护内容。

注: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22114日上午10:00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滁州学院安全保卫处办公室吴老师处(会峰校区行政楼201

2.报价函(见附件2)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本次采购标书中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投标总价是指完成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总价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及相关承诺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肆万元整(¥40000.00元), 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

投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01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0404

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docx

附件2报价函.docx


终审人:杨立江